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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耕地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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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段瑛 通讯员 方胜 报道 非法占用耕地、旱地等农用地,造成耕地被大量破坏。日前,这起非法占用耕地案的涉案被告人张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执行。
     张某原是岳阳某包装制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4年初,张某以岳阳市某房地产公司的名义在岳阳县康王乡茶园村购买了100多亩土地的使用权。该房地产公司于2004年5月9日在未办理任何国土手续的情况下进场动工平整土地。5月19日岳阳县国土局闻迅制止,但该房地产公司继续施工直至2004年10月检察机关介入制止。
      经鉴定,该房地产公司共平整土地50亩,其中水田35亩、旱地5亩、林地3亩。被平整的土地从一等二级降为三等二级,已无耕种条件。
本文编辑:张萌 发布时间:2007年8月8日 10时18分6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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