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基数上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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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郝家勇 通讯员 夏立明 报道 昨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了解到,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2006年全省月平均工资数,我市2007年度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计发社会保险有关待遇时,将依据新的人均工资进行相应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工资基数将由1305元提高到1487元。同时,今年办理退休的职工,养老金也会相应提高。 按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时,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应承担20%,以1487元为基数,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2007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低档按200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即1041元执行。灵活就业人员2007年度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为:1487元/月X20%X70%X12月,合计为2498.16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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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王颖奇 发布时间:2007年4月20日 10时3分19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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