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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个税申报仍有人“按兵不动”
新闻热线:8224110  来源:洞庭之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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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彭雨琪 报道 自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颁布以来,年收入超过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我市个税申报情况怎样呢?
    记者昨日从岳阳地税部门统计的数据了解到:岳阳市年收入超12万元且主动申报个税的人数为2005人,申报年所得额29783万元。申报个人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等14个行业。
                                           

部分个体老板“按兵不动”


    王东(化名)自从下岗后,自谋生路,在外承包工地建设,几年来,接下来不少工程,据他介绍, 从2003年开始每年的收入都超过了12万元。
    “2006年,我一年就赚了30多万元。”对于个税申报制度,王东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决定隐瞒自己的收入,不主动申报,″我也知道挣钱纳税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和我一样的人有很多,大家都不报,我报了,怕别人会说自己钱多,所以还是别把自己往富人堆里推了。”
    李先生从事房地产行业9年,收入不菲。因为怕“露财”,他对个税自行申报仍然持观望态度:“我这个年龄段的人,大部分不愿意露富,你可以说我传统,但这就是我不去办理个税自行申报手续的原因。”
    据岳阳地方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一部分纳税人还不了解自行纳税申报的政策规定和要求,以为平时已经被扣缴了税款,就可以不用申报了。还有一小部分纳税人心存侥幸,认为税务机关不可能掌握自己的收入情况,不想申报。


 超12万元不申报
 将面临重点追查和重罚


    岳阳市地税局办公室副主任胡晓斌告诉记者,从目前来看,一方面,是要继续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压力,使那些高收入者彻底摒弃侥幸心理,回归到依法诚信纳税报税的轨道;另一方面,税务机关要主动出击,从基础工作做起,摸清家底,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稽查和征管,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达到公平立税效果。
    胡晓斌说,如果申报期内纳税人不依法申报,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照税收征管法第62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可对纳税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此外,构成偷税的,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编辑:王颖奇 发布时间:2007年4月20日 10时1分3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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