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晖 李彭 胡越
新年的脚步越来越近,家家户户都在忙着准备过年。但“有人欢喜有人愁”,家住城区的余先生夫妇陷入了深深的忧虑中:儿子误入歧途,参与赌博(扳砣子)欠下高利贷,远走他乡,辛辛苦苦攒钱做下的房子一夜之间变成了别人的产业,夫妇俩有家不能归,寄居在亲戚朋友家中,东一日,西一晚,居无定所。他们徘徊在家门外,今后的日子怎么过?

进城务工,积钱建房
1980年春,来自湘中贫困山区的余先生夫妇在岳阳城区开始了艰苦的创业生涯。先是借住在城区某居委会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房子里,不久,生下了儿子余宁。夫妇俩辛勤操持,挑土压砖坯、开屠、跑摩托、做小工、提篮贩小菜,风里来雨里去。两年后,落户岳阳,居委会批了一块地皮给他们,勉强做起了一间属于自家的简易平房。1998年,夫妇俩凭着多年的积攒和亲戚朋友的借贷在原基地上改建了一栋占地80余平方米的两层楼房。儿子也一天天长大了,家中虽不算富裕,却也心满意足,其乐融融。
子入歧途,欠下赌债
1996年余宁初中毕业,后随表姐去深圳打工。2000年进入鹰山石化普莱克斯外资企业工作。2006年7月下旬的一天,余先生的妻子高女士接到了儿子带着哭腔打来的电话:“妈!我做了对不住你跟我爸的事,今生今世再无脸回家见你们了!”说罢,挂断了电话。高女士大吃一惊,最后在余宁的一个同学那里得知了事情的经过:原来,余宁近来跟一青年相识,在城区一小区参与赌博(扳砣子)。因输钱太多无法偿还,于2006年7月18日从放高利贷人手中借款67000元,将家中的两层楼房抵押给了放债人,并签订了“借款抵押合同”。余宁在未得到国土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当晚,余宁又恨又悔,感到无脸回家,在洞庭湖大桥上走来走去,想跳湖一死了之,被细心的同学发现,死死劝解,并借了2000元路费给他去上海打工。
房屋家具,全部易主
放债人将余宁的房屋产权证拿到手后,随即开始了紧锣密鼓的置换出售。他唯恐“夜长梦多”,又一纸诉状将余宁以“民间借贷纠纷”告到了法院。法院于12月21日对楼区房地产分局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了余宁家中两层169.17平方米的房屋产权。根据抵押合同,约定期限为6个月,但放债人在29日后就乘余先生夫妇不在家将门锁砸烂换上了自己门锁。此后,高女士托人两次与放债人协商愿出8万元“了难”,遭到拒绝,只得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考虑到是债务纠纷而没有处理。放债人变本加厉,威胁高女士不该报案。不久又将余家所有家具、生活用品(价值1万余元)全部变卖、拖走,并将房屋出售他人。
公安部门,关注介入
高女士被赶出家门流浪在外,在湖北打工的余先生还蒙在鼓里。2007年2月6日,他回到自家门口,却发现“人走楼空,房屋易主”了,新房主正忙着装修。老实厚道的余先生,急火攻心,漫无目标地向岳纺桥头的铁路线走去,多亏一位好心人发现才未酿成悲剧…… “赌博真是害人不浅啊!好端端的一个家四分五裂,无家可归。”邻居叶大姐介绍:“其实余宁这孩子本质不坏,人挺老实的,我是看着他长大的,不知为什么鬼迷了心,跟着这班赌鬼跑。” 记者随即连线了在上海的余宁,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他说,现在很后悔,一想起此事心里就隐隐作痛,决心痛改前非,跌倒了爬起来,多挣点钱回家弥补他造成的损失。 丈夫受不了打击,儿子远在外乡,高女士踏上了求助之路,引起了市公安局傅少祥局长的高度重视,迅速批示尽快严肃查处。楼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邓可杰已安排警力介入调查。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期待余先生一家尽快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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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里昂律师事务所贺先明律师认为: 一、放债人与余宁的借贷关系已诉至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生效判决执行的相关规定,两层楼房只能执行一层,应保证家人的正常生活。 二、余宁并未将家具和日常生活用品抵押给放债人,放债人已构成侵犯他人财产罪。 三、参与赌博放高利贷属非法经营,其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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